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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琴房使用管理规定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08-03-22 】

为了使我院琴房管理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我院现有学生情况与教学情况,特制定如下规定:

一、所有需要到琴房练琴的学生,必须办理琴证,并持该证到琴房管理员处登记后,领取钥匙后方可进入琴房,无证者不允许入内。

二、办理登记手续时,应在琴房使用登记表上写清姓名、班级、进入时间、琴房号等。练琴结束后,在相应栏目注明离开琴房时间及钢琴使用情况等交接手续。

三、进入琴房后,应首先检查钢琴及其他设施使用情况,是否有损坏及人为破坏情况,如发现异常,应立即向琴房管理员报告,管理员按该琴房使用记录向上追查。如有损坏而未向管理员报告者,其损坏将记录在本时间段内,并追查该使用人责任。

四、所有同学要爱护琴房的各项设施,琴房内钢琴及其他设施不允许私自移动。不允许在琴房内抽烟,使用火器。不允许乱拉电线及其他违章用电现象。为防鼠患,琴房内不允许携带或放置任何食品,不允许在琴房吃饭。钢琴上不允许放置水具、重物等。不允许坐倚、踩踏钢琴。因上述原因造成钢琴及其他设施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与赔偿。

五、自觉爱护公共卫生,不随地吐痰,乱仍垃圾。各琴长要制定卫生值日制度,并按照管理员要求认真打扫并保持好琴房内卫生。

为便于检查,琴房门窗玻璃不允许粘糊纸张。

六、支持服从管理员的各项管理,遵守纪律,严格执行作息时间,练琴期间不允许乱串琴房。

七、及时关闭门窗,防止雨水进入。